九发改生态字〔2025〕100号
关于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提标及
尾水再生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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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提标及尾水再生利用项目立项的报告》(九城管字〔2025〕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5年市本级项目计划》(九项办字〔2025〕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江市鹤问湖污水处理厂提标及尾水再生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502-360400-04-05-802666)
二、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
******管理局
项目建设单位:九江市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九江经开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鹤问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建设规模为7万吨/天,兼顾雨季处理4.5万吨/天溢流污水;补水护池河水质标准执行地表准四类水标准,其中TN≤10mg/L,TP≤0.1mg/L;主要处理构筑物为组合生物滤池、高速气浮池、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中间提升泵站,磁混凝高效沉淀池;配套建筑物为综合楼、变配电间、传达室、机修车间及仓库,辅助设施为加药间、除臭设施,污泥浓缩池及脱水车间等。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出资(海绵城市专项)和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本批复有效期1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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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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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