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渌水流域子项目(醴陵市域第二批)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醴陵市******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醴发改[2024]3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和市级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渌水流域子项目(醴陵市域第二批)勘察设计
2.2 项目地点:醴陵市。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湘自资函(2024)51号)的建设内容之一,通过实******街道的 54 个图斑(89.6505 公顷(约1344.7575亩))进行生态修复等提供勘察设计服务。
2.4 投资估算:3661.68万元
2.5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工程布局,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详细勘察,提供治理工程设计所需相关参数,并开展施工设计。勘察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在充分收集、分析、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采用地形测绘、地质测量、工程勘探、岩土试验等多种手段,对项目区内图斑进行现场勘察,查明矿山基本情况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提交项目设计必要的勘察成果;基于勘察成果,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同时结合相关规划,合理选择修复方向及方式,编制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和图纸,并进行投资预算,提交项目施工必要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预算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服务期限:(1)勘察设计总服务期限为 30日历天。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通过的勘察成果文件、工程设计成果(含预算编制);(2)为本项目施工和后期管护工程提供为期三年的技术指导服务,以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具体服务期限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察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ov.cn) ”或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以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2024年10 月30 日前)不少于 1 个(1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过矿山生态修复或历史遗留矿山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察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其他—招标/资审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12 月05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资源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
9. 其他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 ”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2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QQ:******76 或 073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资源局A座104
联 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 栋 1 单元 203 室
联系人:陈启彪、陈杜、彭亮
电 话:0731-******
电子邮箱:******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